一、征集内容:
面向社会征集贾又福先生2011年以前五十余年来所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文等作品图片资料。
二、征集目的:
1、汇总贾又福先生从艺数十年的艺术作品、艺术精华,梳理先生艺术脉;
2、收录、整理、汇编贾又福先生作品图片,建立《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建立贾又福先生作品数据信息检索、查阅、交流平台;
注:《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在贾又福先生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方便藏家检索、查阅贾又福先生作品);
3、从《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中筛选先生精品,定期编纂、印制《贾又福作品鉴赏收藏专集》出版发行。
三、作品审稿:
1、本活动由贾又福先生直接授权于北京金色宝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2、本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的贾又福先生作品图片以网传图片审稿为主。
藏家将贾又福先生作品图片发至“本活动作品图片征集专用邮箱(jiayoufu@jsbz.com.cn)”,主办方收到藏家作品图片后,对所征集作品图片进行初审后交经贾又福先生审阅。作品图片最后录入与否,由主办方告知藏家。
3、如藏家网传图片不清晰或因其它原因,图片无法确认,主办单位认为有需要藏家移交作品原件审阅时,经藏家同意并委托主办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主办单位将作品原件移交贾又福先生审阅。
4、凡是经贾又福先生审阅过的作品,无论是先生早期流存于民间的艺术作品,还是先生中期作品,一经选中均录入《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其作品图片均在贾又福先生的官网上发布。
5、本活动主办单位将从作品数据库中选择精品,编纂《贾又福作品鉴赏收藏专集》出版发行,同时赠送入选作品藏家每人一册备考。
6、本活动主办单位根据授权协议,有权先行初审,有明显瑕疵的作品图片主办单位可以不提交贾又福先生审阅。(本条款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及“贾又福先生方”律师)
四、作品图片标准:
1、作品图片真实准确、清晰完整,无修改、涂抹、裁切等技术处理;
2、作品图片大小为50M及以上,图片分辩率为350dpi。
五、活动财务:
1、作品图片发布收费:
作品图片录入《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发布,按每件1000元收费;
作品图片录入《贾又福作品鉴赏收藏专集》出版发行,根据作品的规格、品相和类型等按每件2000至5000元收费。
藏家应于收到主办单位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发布费或出版发行费,如未按时支付前述费用,则主办单位有权不予发布、出版发行藏家提供的作品图片。
若主办单位在协议期内不能完成上述约定的事项时,主办单位负责将收取的作品发布费或出版发行费退还交费者。
注:藏家发送的贾又福作品图片一经选入《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发布或编入《贾又福作品鉴赏收藏专集》出版发行,藏家不得要求撤回所发送的作品图片,不得要求主办单位退还所交纳的发布或出版费用。且因乙方提供的作品图片存在“权利瑕疵”(指作品及作品图片所有权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2、财务收支管理:
本活动作品收费收入用于《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贾又福作品鉴赏收藏专集》编纂、出版、发行等活动费用支出和《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的网页管理、维护。活动收支结算后如有盈余,盈余部分全部捐入贾又福先生基金;如活动亏损,亏损部分由主办单位无条件以捐赠方式承担。
六、活动信息:
活动名称:《贾又福作品电子数据库》作品图片征集、汇编;《贾又福作品鉴赏收藏专集》出版发行
活动授权方:贾又福先生
主办单位:北京金色宝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出版社: 江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作品图片征集时间:2011年6月1日起征
作品图片征集专用邮箱:jiayoufu@jsbz.com.cn
接洽地点:北京东方君悦酒店UG层“文房一号”
联系代表:张卫华
联系电话:13910029832 010-85189309
贾又福先生和本活动主办单位—“北京金色宝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拥有对本次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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